关于中小企业认定的通知
各位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我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依照《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关于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我单位现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工作。
一、认定材料:
1. 授权链(包含但不限于制造商授权供应商、供应商授权个人)
2. 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
3. 制造商中小企业认定函
4. 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中小企业认定表(附件2)
递交以上材料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认定材料提交地点:
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行政办公区国美504办公室
联系人:朱睿君 029-89620744
三、认定时间:每周四至周五早8:00—11:30,下午13:00—16:30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2: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中小企业认定表.docx
招标采购部
2021年3月4日